为综合开发利用高岚河流域丰富的水力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或修编的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受兴山县水利局委托,2021年11月湖北源晨环境工程承担湖北省兴山县高岚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承接任务后,我公司组织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在环境监测单位的协助下对流域现场进行了调查,在充分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湖北省兴山县高岚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1年11月15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在宜昌市主持召开《湖北省兴山县高岚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兴山县水利局(规划实施单位)、兴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山县发改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湖北源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评价单位)的代表。会议邀请4名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共8人组成审查小组负责《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
会上听取了编制单位湖北源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主要技术内容的汇报,与会技术审查人员对我公司,针对项目前期调查的全面性、充分性,以及报告文本编制的规范性,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审议通过,同时就本项目评价内容,提出的具体的修改要求。
会后,我公司技术员针对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文本进行修改、完善,.终完成湖北省兴山县高岚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文件并取得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审查意见。